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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监理合同2500字

公司工程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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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监理合同(篇1)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公司工程监理合同(篇2)

导语:

词语定义、适用说话和标准

第一条 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法则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拜托履行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负担直接责任的、拜托监理交易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承继人。

(3)“监理单位”是指负担监理交易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承继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履行监理交易的构造。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构筑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构筑监理”包括平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特别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半夜至下一个半夜间的时候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入手下手到下一个月响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候段。

第二条 工程构筑监理公约适用的标准是国度的法律、行政标准,以及专用前提中议定的部分规章或工程地点地的处所标准、处所规章。

第三条 监理公约的誊写、解释和阐明,以汉语为主导说话。当差别说话文本产生差别解释时,以汉语公约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任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紧张成员名单、监理筹划,结束监理公约专用前提中商定的监理工程范畴内的监理交易。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践诺本公约的任务期间,应应用公道的技巧,为业主供给与其监理机构程度相适应的询问定见,当真、勤奋地工作。救助业主兑现公约预定的目标,刚正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柄。

第六条 监理机构利用业主供给的办法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结束或中断时,应将其办法和残剩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公约商定的时候和方法移交此类办法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公约期内或公约停止后,未征得有关方赞成,不得败露与本工程、本公约交易活动有关的隐瞒资料。

业主的任务

第八条 业主该铛铛真工程构筑的扫数外部干系的和谐,为监理工作供给外部前提。

第九条 业主该当在两边商定的时候内免费向监理机构供给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必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该当在商定的时候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议的一切事件作出版面决议。

第十一条 业主该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环境、能敏捷作出决议的常驻代表,当真与监理单位关联。调换常驻代表,要提早关照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该当将付与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力,以及监理机构紧张成员的本能机能分工,及时书面关照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公约中予以明了。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供给以下帮忙:

(1)获得本工程利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器配置等出产厂家名录。

(2)供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互助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给公约专用前提商定的办法,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赐与公道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两边商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办事员和办事人员,则应在监理公约专用前提中增加与此响应的条目。

监理单位的权力

第十六条 业主在拜托的工程范畴内,付与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力:

(1)选择工程总计划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发起权。

(2)选择发包计划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实在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构筑有关事变包括工程范围、计划标准、筹划计划、出产工艺计划和利用效用要求,向业主的发起权。

(4)工程布局计划和其他专业计划中的技巧题目,根据安定和优化的原则,自立向计划单位发起发起,并向业主发起版面报告;如果因为拟发起的发起会进步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该当事前获得业主的赞成。

(5)工程施工构造计划和技巧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低落本钱的原则,自立向承建商发起发起,并向业主发起版面报告;如果因为拟发起的发起会进步工程造价、延长工期,该当事前获得业主的赞成。

(6)工程构筑有关的协作单位的构造和谐的主持权,紧张和谐事变该当事前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赞成后,公告开工令、罢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利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查验权。对付不符合计划要求及国度质量标准的材料配置,有权关照承建商中断利用;不符合典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定的施工功课,有权关照承建商停机灵改、返工。承建商获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华复工。公告停、复工令该当事前向业主报告,如在告急环境下未能事前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版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查抄、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早或超出工程承包公约法则的完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公约商定的工程代价范畴内,工程款付出的考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付出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公约法则的任务发起变动。如果由此紧张感化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类变动须经业主事前承诺。在告急环境下未能事前报业主答合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动也应尽快关照业主。在监理进程中如发觉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发起调换有关人员的发起。

第十八条 在拜托的工程范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定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最终向监理机构发起,由监理机构探讨处理定见,再同两边会商肯定。当业主和第三方产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本身的本能机能,以自力的身份判别,刚正地进行调整。当其两边的争议由当局发起行政主管部分或仲裁构造进行调整和仲裁时,该当供给作证的实情材料。

业主的权力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计划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公约的签订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范围、计划标准、筹划计划、出产工艺计划和计划利用效用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计划变动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赞成。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有官僚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交易范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业主有官僚求监理单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停止公约。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公约有效期。在监理进程中,如果因工程构筑进度的推迟或耽搁而超出商定的日期,两边应进一步商定响应延长的公约期。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该当践诺监理公约中商定的任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经济吃亏,该当向业主进行补偿。累计补偿总额不该超出监理报答总数(撤除税金)。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背公约法则的质量要乞降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负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公约不能扫数或部分践诺,监理单位不负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发起补偿要求不能建立时,监理单位该当补偿因为该索赔而至使业主的各种费用付出。

业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该当践诺监理公约商定的任务,如有违背则该当负担违约责任,补偿给监理单位酿成的经济吃亏。

第二十九条 业紧张是向监理单位发起的补偿要求不能建立,则该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发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付出。

公约见效、变动与停止

第三十条 本公约自签字之日起见效。

第三十一条 因为业主或第三方的因为使监理工作遭到障碍或耽搁,乃至增加了工作量或连续时候,则监理单位该当将此环境与大略产生的感化及时关照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结束监理交易的时候该当响应延长,并获得特别的报答。

第三十二条 在监理公约签订后,实际环境产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扫数或部分履行监理交易时,监理单位该当立即关照业主。该监理交易的结束时候应予延长。当规复履行监理交易时,该当增加不超出42天的时候用于规复履行监理交易。并按两边商定的数量付出监理报答。

第三十三条 业紧张是要求监理单位扫数或部分平息履行监理交易或停止监理公约,则该当在56天前关照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该当立即安排中断履行监理交易。

当业主觉得监理单位无合法原因此又未践诺监理任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践诺任务的关照。若业主发出关照后21天内充公到复兴,可在第一个关照发出后35天内发出停止监理公约的关照,监理公约即行停止。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该当获得监理报答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付出单子,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发起任何书面定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平息履行监理交易时限超出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停止公约的关照。如果停止监理公约的关照发出后14天内未获得业主复兴,可进一步发出停止公约的关照,如果第二次关照发出后42天内仍未获得业主复兴,可停止公约,或自行平息或连续平息履行扫数或部分监理交易。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因为非本身的因为而平息或停止履行监理交易,其善后工作以及规复履行监理交易的工作,该当视为特别工作,有权获得特别的时候和报答。

第三十六条 公约的和谈停止其实不感化各方应有的权力和该当负担的责任。

监理报答

第三十七条 平常的监理交易、附加工作和特别工作的报答,根据监理公约专用前提商定的方法计取,并按商定的时候和数额付出。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业主在法则的付出期限内未付出监理报答,自法则付出之日起,该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付出的报答利钱。利钱额按法则付出期限最终一日银行贷款利钱率乘以拖欠报答时候谋划。

第三十九条 付出监理报答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公约专用前提商定。

第四十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付出关照书中报答或部分报答项目发起贰言,该当在收到付出关照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贰言的关照,但业主不得耽搁其他无贰言报答项目标付出。

其 他

第四十一条 拜托的工程构筑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表面察,经业主赞成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询问或帮忙,在监理交易范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负担,监理交易范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四十三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发起的公道化发起,使业主获得了经济效益,业主赐与得当

的精神嘉奖。

第四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赞成,不管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让渡本公约商定的权力和任务。

第四十五条 除业主书面同不测,监理单位及人员不该接纳监理公约商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工钱。

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大略与公约法则的与业主的长处相辩论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办理

第四十六条 因违背或停止公约而引发的吃亏和侵害的补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该当会商办理,如未能达成同等,可提交主管部分和谐,仍不能达成同等时,两边选择:

1.仲裁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构筑监理公约专用前提

第一条 本公约适用的标准及监理根据:

第四条 监理交易:

第八条 外部前提包括:

第九条 两边商定的业主应供给的工程资料及供给时候:

第十条 业主应在 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议的事件作出版面复兴。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给以下办法:

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赐与经济补偿的办法以下:

第十五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给 名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供给 名办事人员。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赞成按以下方法负担责任,补偿吃亏:

补偿金=直接经济吃亏×报答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七条 业主赞成按以下的谋划方法、付出时候与金额,付出监理单位的报答:

业主赞成按以下谋划方法、付出时候与金额,付出附加工作报答:

业主赞成以下谋划方法、付出时候与金额,付出特别工作报答:

第三十九条 两边赞成用 付出报答,按 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 嘉奖方法:

第四十六条 工程构筑监理公约在践诺进程中产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两边赞成按( )项办理: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告状。

公司工程监理合同(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⑵本合同标准条件;

⑶本合同专用条件;

⑷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第二部份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经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已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的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的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义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在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方面履行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准备阶段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审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架构设置情况;

(二)施工阶段

(5)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包括对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检验、钢筋等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进行报审签认;

(6)参与工程质量的核验,其中包括钢筋、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的验收;

对阶段性资料的核查;

(7)对土方回填、基础后浇带、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基础钢结构安装及主体各种型式的结构安装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公司工程监理合同(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监理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付款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扩展阅读

工程总代理合同4篇


工程总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室____平方米____厅____平方米厨房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

其中:材料款____元

人工费____元

其他费用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补充条款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工程总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工程总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经县政府指示精神,由云梦县城市管理局管理将位于人工湖临街墙面网扣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总造价(大写)

三、工期20xx年12月6号至20xx年12月28日止。

四、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全额暂付施工,工程竣工完后经有关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如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同意增加项目,按增加的实际面积计算完工后一并结算。

五、甲方工作

开工前由甲方发放施工前告示,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调解群众关系,组织各部门对工程完工的验收工作。

六、乙方工作: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积极组织材料的到场,保证施工能安时完成,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不损坏邻里物品,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物品,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抚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年xx月xx日

工程总代理合同 篇4

工程总代理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甲方):

姓 名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住所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____

法人代表____

企业所在地址____

证书编号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室____平方米 ____厅____平方米 厨房____平方米 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

其中:材料款____元

人工费____元

其他费用____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 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年月日签订

工程总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总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云梦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云梦县嘉亿装饰装璜工程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经县政府指示精神,由云梦县城市管理局管理将位于人工湖临街墙面网扣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总造价(大写)

三、工期20xx年12月6号至20xx年12月28日止。

四、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全额暂付施工,工程竣工完后经有关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如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同意增加项目,按增加的实际面积计算完工后一并结算。

五、甲方工作

开工前由甲方发放施工前告示,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调解群众关系,组织各部门对工程完工的验收工作。

六、乙方工作: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积极组织材料的到场,保证施工能安时完成,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不损坏邻里物品,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物品,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抚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务业合同范本2500字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1】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宁波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有效期限: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本合同依据《xxx合同法》的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

1、服务约定: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场地、资料、资源等的配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服务标准

根据服务的要求,为了更加完善的做好甲方的IT服务工作。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服务: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_天内交付。

分项一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3,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4,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5,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第二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签名)

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签名)

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签章)

___年__月__日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

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数(质)量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工作(工作地点、岗

位、从事工种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数(质)量要求是: 。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乙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或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标准工时制

度。

四、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工资计发方式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工资计发方式为(在以下两

项中选择一项):

1.计时工资: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计件工资:每月底薪 元(人民币大写: ),计件

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三)每月工资支付时间: 。

(四)工资支付方式及要求:1.甲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签订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2.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

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3.非乙方原因而误工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日: 元(人民币大写: )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非乙方原因甲方停工歇业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4.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为: 元(人民币大写 ),但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需要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按国

家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操作证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部分条款

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劳动法》第三

十二条和《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

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四)甲方应在解除、终止乙方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乙方应将其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变化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范文之合同范本: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5】

委托方(甲方):__

受托方(乙方):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__(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__

开户银行:__

地址:__

账号:__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编制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6】

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一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二

用人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 经双方协议,同意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业合同范本【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 正确并合法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3.基于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2.履行保密义务,除下列情况情形之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取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的行政复议,(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依法调取;(7)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免责事由

如本约定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约定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根据程度应予中止或终止。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书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

六、违约责任兑现方式

本约定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事项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在 空白 期限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空白%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七、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费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整(¥ )。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50 %;其余费用在乙方提交业务报告后 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七条第1款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空白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业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执业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业务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九、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十、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拥有所有权,乙方可自主决定允许甲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乙方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条款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 二 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 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广西致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开 户 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集锦6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在工作中的使用变得也更加广泛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众多文章中小雨596编辑为大家挑选出一篇优秀的“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经过阅读相信您会收获颇丰!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⑵本合同标准条件;

⑶本合同专用条件;

⑷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份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经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已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

监理人的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义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十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在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方面履行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准备阶段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3)审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架构设置情况;

(二)施工阶段

(5)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包括对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检验、钢筋等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进行报审签认;

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

(6)参与工程质量的核验,其中包括钢筋、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的验收;对阶段性资料的核查;

(7)对土方回填、基础后浇带、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基础钢结构安装及主体各种型式的结构安装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十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8)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审查试验报告单;

(9)参加各阶段安全评价工作;

(10)督促承包单位对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施工隐患的工程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质监机构;

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11)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处理措施;

(12)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三)验收阶段

(13)对竣工资料及专业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14)协助建设单位成立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十四条 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除不可抗力外。

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

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

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十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

十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

十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

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承包商应保持上述保单的完全有效性,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提供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15;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15;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

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 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 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它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三部份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⑴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

⑵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要点、设计要点及有关工程建设报批文件;

⑶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⑷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⑸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⑴监理业务范围内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图纸、资料和说明。

⑵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⑶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⑴现场办公用房和办公台凳。

⑵提供电话供监理人现场人员使用。

⑶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⑴__________________

⑵__________________

⑶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第十七条 上述标准条件未提及的监理人的其他权利及责任,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4.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______

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理人义务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无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无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无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无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无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6.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6.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经委托人同意。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程受到阻碍或延误。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作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十条 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十条 监理人应当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3.3 提供工作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十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

3.7 支付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放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十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十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除不可抗力外。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 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8.4 奖励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 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按通用条件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无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件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 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按委托人要求提供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按委托人要求 。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分两次支付乙方,即主体工程完工,经各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50%。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按通用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乙方必须按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⑵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9. 补充条款: 无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无

4. 样品用房无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2. 工程勘察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开工前28天内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开工前28天内

5. 施工许可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6. 其他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无

2. 办公设备无

3. 交通工具无

4. 检测和试验设备无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⑵本合同标准条件;

⑶本合同专用条件;

⑷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第二部份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经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已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的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的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义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在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方面履行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准备阶段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审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架构设置情况;

(二)施工阶段

(5)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包括对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检验、钢筋等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进行报审签认;

(6)参与工程质量的核验,其中包括钢筋、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的验收;

对阶段性资料的核查;

(7)对土方回填、基础后浇带、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基础钢结构安装及主体各种型式的结构安装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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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贵州省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书正文内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5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用16篇)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_________________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人民币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委托人:(签章) 管理人:(签章)珠海巨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提出。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十条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工程项目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委托人:上海管理人:上海XX公司签定地点:____市签订日期:十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工程地点:十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种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十四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放,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空调合同范本2500字


空调合同范本 篇1

空调拆装协议书范本

一、背景介绍

空调作为现代办公、居住环境中常见的设备之一,其拆装维修工作也日益频繁。我们了解到,各位业主对于空调拆装工作的安全、准确和高效性十分关注。为了保障服务质量,提供满意的服务,特制定以下《空调拆装协议书范本》。

二、服务内容

1. 拆装范围:按业主需求,我们将负责空调室内机、室外机、管道等的拆装工作,并确保设备在拆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2. 环境保护:在拆装过程中,我们承诺会将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并确保场地清洁整齐。

3. 安装服务:除了拆装工作外,我们的技术人员将提供相关的安装服务,确保设备安装后能正常运行。

三、服务流程

1. 预约与安排:业主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拆装服务,并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将在约定时间内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了解工作环境和拆装需求。

2. 报价与签约:针对业主的需求,我们将提供相应的工程报价,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书,并支付合理的拆装费用。

3. 准备工作:我们将准备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整个拆装过程安全可靠。

4. 拆装工作:根据业主需求,我们将按照专业标准进行拆卸和安装,确保设备运行顺畅。

5. 测试与调试:在安装完成后,我们将为设备进行测试和调试,以确保设备性能正常,并解答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疑问。

6. 清理与交接:在完成拆装工作后,我们将清理现场,清除垃圾,并将工作结果交付给业主验收,确保双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四、注意事项

1. 安全保障:在拆装过程中,我们承诺遵守各项安全规范,确保员工和业主的人身安全。同时,业主也需要提供一个安全、干净的工作环境。

2. 工期约定:我们将尽力保质保量完成拆装工作,但因设备故障、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长,望业主理解和配合。

3. 维修保障:我们提供一定的维修保障期,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我们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五、责任与争议解决

1. 我们将尽力提供优质的拆装服务,但由于设备本身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损失,由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2. 任何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

3. 在服务流程中,如需额外工程、工艺变更等,双方应及时进行书面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拆装工程完工之日。

2. 如双方需终止协议,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七、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我们承诺,将按照以上协议书的内容为业主提供专业的空调拆装服务,确保满足业主的需求,并始终注重工作质量和安全保障。

空调合同范本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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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央空调购销标准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揽甲方商用空调整体工程的设备供给、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合同总额: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小写)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三、 设备的验收:甲方应于货到当日内同乙方一起检查货物的规格、数量及完整情况,如发现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四、 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1、 安装前,乙方应有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或设计人员提供图纸施工,若工程变更经甲方同意后进行。

3、 乙方安装所必需的水、电、场地、与其它施工队伍的配合等,需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 施工现场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指派专人作为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有关费用。

6、设备的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予以协调,并提供试机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五、维修范围及包修期

设备(格力主机)包修按厂家规定认真执行,在包修期内若因设备本身与设备安装质量引起的原因,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零件,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从设备正式启用日起计18个月内为包修期。

六、甲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合同所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款,若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主体施工方等之间的关系。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1) 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工具库房。

2) 满足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要求。

3) 协调好各工序间的交接。

4) 电源上线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电源引到室内风盘旁边。

5) 甲方负责与物业协商机组的所放位置。

6) 出风口、回风口的开口和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7) 设备进厂后由甲方详细验货合格后,乙方开始施工,甲方现场指导施工。如发现设备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8) 外机到场由乙方吊装,乙方协调。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空调设备并保证产品质量。

2、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做到文明施工,如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空调工程标准验收规范。

4、认真执行公司售后服务政策,负责整机正常维护。

5、工程验收后为甲方培训中央空调操作管理人员一至两名。

八、工程变更:如工程发生变更,甲、乙双方互相提前书面通知,一同协商,双方签字生效,费用另计。追加的费用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九、工程竣工

设备安装完毕,甲方全面验收,若发现设备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需要达到国家标准,视为验收全部合格。

十、付款方式与工期

1、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若增加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 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付乙方 元整(向厂家交款定室内机组,收款后开始施工室内部分)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付乙方 元整(向厂家交款提取室内,外机组,收款后开始施工室内 外部分)

(4)质量保证金 元,于空调正式启用后________年内付清。

3、 乙方按照上述日期和进度计划进行安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日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三进行赔付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发生意见分岐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二、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天气异常等)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免除乙方责任;由于甲方原因(如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施工期间停水、停电、施工中增加项目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免除乙方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定,就甲方采购乙方海尔空调,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与规格:

二、数量和价款

三、付款方式

1. 从签合同起,甲方付给乙方订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2. 货到甲方指定地方后再付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乙方23500元(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4. 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税务费用由乙方承 担。

四、安装

1.在榆次区范围内空调安装运费全免。

2.超出榆次区范围内运费由甲方承担,安装免费。

3.空调自带3米长连接管,在安装过程中加1米加100元,挂架免费。

五、供货期限

从签合同起,20天内到货。

六、售后服务承诺

1.整机六年保修(免费)

2.保修期过后终身维护,只收材料费,不收工本费。

3.处理结果100%进行回访。

4.如遇空调有故障时,接到报修后市内30分钟内准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必须修复(除等配件原因外)

七、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如期支付货款,则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应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按每日5%的违约金支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合同范本 篇4

空调维修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空调保养及维修专项技术服务之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甲方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

二、为确保甲方机器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乙方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全方位的保养检修一次。

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期内,若甲方机器在日常工作当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需免费上门检修,____城区内____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区外____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修。

四、经检修确定甲方机器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乙方只收取零件费而不再另收服务费。

五、如遇不能现场维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机返公司维修。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机器进行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或消耗材料,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七、甲方设备迁移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时间内对机器更有效的跟踪保养。

八、甲方所属以下空调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⑴备注:________________

⑵备注:________________

⑶备注:________________

共计____台,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九、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期维修保养费用。

十、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十二、以上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正。若由此合同引发的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后可由相关执法机关处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维修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顺利完成本项工程。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中央空调维修与保养。

三、材料供应

全部由乙方负责,工程材料详见清单。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设备运行正常_____日内,甲方付清乙方该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完工。

六、在乙方进入工地内,甲方应做到水电到位,负责工程现场管理。

七、乙方负责安全责任,工具自备。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协议形式签订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工程总造价

_______________元(含税价)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空调维修合同范本(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按照空调设备运行的要求,确保空调维修质量和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及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价格包括维修过程中上述表格中不含的其他所需的零配件材料,但在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大故障(如拆压缩机、热交换器穿孔等)的维修,则据其具体故障分别报价。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由甲方购买或由乙方代购。

三、技术要求

主机维修后,经调试运行,各维修部件能达到正常的制冷要求。

四、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水、电、氮气等。

2、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可随时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质量。

五、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质、按期完成工程。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3、负责办理进场前的有关手续及费用。

4、自备维修所需工具、清洗药水及维修所需的材料等。

六、施工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_________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本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包干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

2、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_____%,即:__________整(¥_____)。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即:__________整(¥_____)。余款(工程款的____%)________元(¥____)在质保期后一次性结付。

八、质量保证期为____个月,自工程验收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____个月内如发生因乙方维修部分质量问题(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除外),由乙方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承担。

九、责任事故

在施工中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设备及设施,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违约责任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维修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办公室的_____台空调(挂机)。

第二条、乙方的维修内容为

1、清洗空调。

2、添加制冷添加剂。

3、配置_____个空调遥控器。

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的其他维护内容。

第三条、乙方保证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维修后的空调如数交付甲方,并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第四条、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的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

第六条、甲方验收维修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维修费。费用依据乙方维修工作内容核算(含税费)。其中:

1、空调清洗保养并添加制冷剂_____元/台。

2、配置万能空调遥控器_____元/个。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维修合同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年_____营运收支计划,甲方将_____沿线各_____站的宿舍楼、办公楼、监控室、财务室等所有站房、收费亭和机关办公大楼空调承包给乙方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全线空调维修保养。

二、维护管理的内容

1、各收费站现场按每年_____次,监控室中心、机关办公楼及设备间按每年_____次,对空调机进行清洗保养。非中央空调保养内容如下:

1.1内机项目:

1.1.1拆下内机的机壳,用高压水冲洗机壳。

1.1.2拆下内机滤网用高压水清洗。

1.1.3用高压水清洗内机蒸发器。

1.1.4拆下内机水盘,用清水及抹布清洗。

1.1.5内机线路板除尘。

1.1.6安装空调及将空调进行移位安装,组装复原及通电测试。

1.2外机项目:

1.2.1用高压水清洗外机冷凝器。

1.2.2用高压水清洗外机机壳。

1.2.3用高压水清洗外机风扇叶。

1.2.4用高压水清洗外机水盘。

1.3电气项目

1.3.1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做一次防腐处理。

1.3.2检查坚固接线线头、主电源、控制电源、压缩机、电动机、排风电动机、测量直流电阻、各种传感器、电加热器等电器原件。

2、中央空调保养内容如下:

2.1中央空调外机组的保养

2.1.1检查压缩机冷冻油的油压及油量,系统探漏(制冷剂),发现漏点及时处理。

2.1.2检查有无不正常的震动、声响及高温。

2.1.3检查冷凝器及冷凝器温度。

2.1.4检查各种阀门是否正常。

2.1.5检查润滑机组机油是否足够。

2.1.6检查电路上的接线端子是否松动。

2.2中央空调水循环管道部分的维护保养

2.2.1中央空调水泵维修,是否有阻碍、碰撞、卡死。

2.2.2中央空调调节阀门维修,是否泄露、灵活。

2.2.3中央空调整个循环水系统检查、清洗过滤网,拧紧固定螺丝。

2.2.4中央空调电动机维修,检查电机轴转动是否有阻碍,风叶有无擦壳,绝缘性是否良好。

2.3中央空调末端风柜部分保养

2.3.1每个季度清洁机盘外壳、冷凝水管路。

2.3.2每个季度清洗风机初效过滤器,排除盘管内空气。

2.3.3每个月清洁风机风叶、盘管、积水盘上的污物。

2.3.4拧紧所有紧固件。

2.4中央空调其他项目保养

2.4.1清洁控制柜内外的灰尘、脏物。

2.4.2检查、禁锢所有接线头,对于烧蚀严重的接线头进行更换

3、乙方接到甲方的电话、传真、书面通知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维护。在一般情况下(非部件损坏),_____天内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收费现场和监控室空调不能当日修复,必须采用备用空调暂替代。

三、维护管理内安全与其他作业要求

1、甲方责任

1.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护工作提供方便。

1.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2、乙方责任:

2.1、维护管理内所有设备、车辆、安全、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为维修人员及作业工具购买相关保险的责任。

2.2、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或者电工维修操作证、空调维修操作证,同时维修人员要具备相关的电气安全知识。

2.3、在收费亭空调维护时,维修人员要穿工作服及安全反光背心,并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

2.4、乙方必须为其员工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并负责作业工具和反光衣等配置。

2.5、乙方必须高度重视维修维护的安全,要教育维修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_____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空调维修安全操作规范》工作。

四、检查验收标准

在维护管理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和自觉执行行业的准则和本协议对维修保养的各项要求。甲方对维护管理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的工作质量问题,甲方将责令乙方整改,严重时有权停止对乙方拨款直至改进为止,并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乙方应及时将维修更换的旧空调或空调部件交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并办理交接手续。手续不全,甲方不给予验收和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金额:_______________整(即:__________元)由两部分组成:

1、年度维护费用: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_____全线空调年度维护费用明细》)。

2、维护及修复过程中的材料费用按实计量,详见附表2:《空调维修材料价格清单》。

七、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1、转帐支票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年度维护费在完成规定的日常保养工作量后,每季度结算一次。

2、在维修和修复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费用,乙方应先办理书面报批手续,在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订养护计量维修单(见附件3)后方可实施,修复完成,双方在现场验收合格后,按实计量。

更换的材料费用按市场价格确定(甲方不再另外支付安装、调试、人工、汽车、工具使用等费用),每次计量费用以甲方批复金额为准,每季度结算一次。

八、其他

1、乙方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措施。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_____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发生事故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如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做好交接工作,结清维护费用。

3、维护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如地震、台风、雷击、偷窃等),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12篇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作为一种合理维权的方式经常被使用。你知道拟制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我们为了您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心编辑了这份“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下面分享一些经验和教训以供各位借鉴和参考!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本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本篇二

招代字(20xx)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20xx年03月01日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2)

项目名称:____

建设地点:_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标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___

3、设计单位:___

4资金来源: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a。

2、委托代理的事项:

(1)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发布招标公告;

(3)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4)编制、送审及发放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编制工程标底;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委员会;

(8)组织开标、评标;

(9)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报建表、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担由于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第六条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应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文件(下称“造价文件”)。造价文件必须由编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按实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7、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

1、根据国家、广西自治区及桂林市现行政策,经双方协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a、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中标单位中标价的计取。

b、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施工中标单位工程中标价的计取。

2、以上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条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委托人完成定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第九条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执四份,代理人执两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 电话: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

邮编: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4)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相关的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1)负责办理招投标申请和备案手续;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审定;

(4)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工作;

(5)负责向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

(7)按规定配合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情况报告;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其它按有关规定属受托方负责的事务。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文件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年 月 日;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 月 日;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备案程序规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

职称: ;电话: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无 ;

(6)应尽的其他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4款执行;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应备案资料起,X日内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提交招标办审定,再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招标情况报告,收到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情况报告起3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再整理提交归档资料。

(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按通用条款第5.2条执行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自身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制成本费等 ;

(4)应尽的其它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5款执行;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7.1条执行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 汇率: /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受托人收到中标人(委托人)支付款项后,给中标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无预付款 ;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招标工作顺延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因此条款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委托人 贰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标办 壹 份。

17、补充条款:无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年月日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6)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文化交流中心装饰工程项目委托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文化交流中心装饰工程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闽计社会20xx17号;概(预)算投资:约1900万元人民币。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附件一。

第一条招标委托范围和内容

甲方愿就上述建设项目的发包委托乙方依法招标,委托项目招标总金额约1900万元(人民币)。招标委托的内容为施工招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第二条甲方委派杨金辉同志全权代表甲方处理与该项目招标过程有关的各项事宜。

第三条乙方委派乔卫华同志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处理与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

第四条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五条招标方案、程序和时间安排。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招标实施方案、提出招标流程中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招标的时间安排计划表,经甲方代表审核同意后实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权责和义务

1、双方均应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保障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2、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双方均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应按规定严格做好标底保密,有关招标过程的信息统一由乙方按规定依法对外发布。如有问题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后,统一由乙方对外解答。

3、不得与投标人串通。应采取措施防止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中标、干扰破坏招投标、评标、定标工作。

(二)甲方的权责和义务

1、甲方保证本项目立项计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已获得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招标的有关资料:

1)建审资料(包括本项目立项批复、建设项目报建表、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单、施工设计图纸、资金到位证明);

2)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完整,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3)甲方提供上述资料的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之前,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迟,则招标时间顺延;

3、甲方应派人配合乙方做好各个阶段的招标工作,及时审批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从委托之日起直至评标结束,在乙方的组织下处理招投标有关的各项事宜;

4、定标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5、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及造价咨询费用。

(三)乙方的权责和义务

1、乙方应依法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组织招标活动,在甲方的密切配合下办理各项招标事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严谨的原则,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择优选定中标候选人,提高甲方经济效益,向甲方提供优良的招标服务;

2、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投标情况报告)、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是否符合建设厅78,80号文的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3、应充分与甲方沟通,尊重并履行甲方对招标的合理合法要求,及时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会审同意并按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对外发售;

4、负责招标文件编写和印刷费用;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图纸),并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向甲方移交有关招投标资料;

6、签约后乙方应做好跟踪服务。

委托方:_____ 受托方: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壹】比选;

【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

【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加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___ 第一章 总 则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利, 义务和商业风险, 收益。___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___ 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担乙方不承认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___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二章 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___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___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理代权、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定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收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同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第三章 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___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___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___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___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___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___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单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乙方的代理资格不满足该项目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文,技术资料、图纸等),包括向乙方介绍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订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5、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依法确定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8、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___ 省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3、保证全面完成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6、严格按《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相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9、乙方不得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10、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11、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义务);

12、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 】收取。

【壹】规定收费标准;

【贰】规定收费标准上浮______ %;

【叁】规定收费标准下浮______ %。

(收费的依据为20xx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xx]1980号)和20xx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公开比选的必须以乙方在《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另行约定的无效)。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可分批分期支付。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代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公告(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费用;

3、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

4、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开标、评标场地费及规费,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中应由招标人(发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及招标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因招标人的过错引起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关资质的;

5、因招标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

6、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7、有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7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除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甲方有特殊情况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应重新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___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以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部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部赔偿甲方。___

三、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___

四、不可抗力:___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由发生后______ 日内(如三日、五日)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___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___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双方约定由《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制定部门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___

三、如通过上诉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也可以签订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报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标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___ 份。其中,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供三份备案(备案后,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四、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款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等级及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但补充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补充条款之前的正文条款相抵触,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以正文为准。如无补充条款,则打上斜杠/。)

___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 月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_________

注:1、本合同有下划处(______ )为必填项目,不得留有空白,由甲乙双方永不退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用正楷字填写(手填)。

2、本合同有【___】处为选择项目,紧接其后有两个或三个可供选择的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后只能任选其一(必选),将序号(大写)填入【___】内。

3、根据《___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xx}145号)规范文本在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强制使用的规定,使用本合同时除填写和选择部分外,不得做任何删减和修改。

4、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再次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查验其身份;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查验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

5、代理合同及其附件(公开比选的包括比选文件,比选报告、代理申请书;邀请比选的随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报告)由招标人进行备案。代理合同(不含附件)的电子文档(已备案的正本用扫描仪扫描,图像类型为RGB色彩,JPG格式,分辨率300ppi。扫描后建立文件夹名为某某项目代理合同,分页编码为01、02、03.)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9)

房产合同范本


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通州市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多。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签订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下面是一份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的范本,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通州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甲方计划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的公正、透明和高效,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任务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和要求,合理制定招标计划和时间表,并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资格要求


1. 乙方需具备独立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包括具备合法注册的招标代理资质,并拥有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 乙方应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招标工作。


第三条 招标文件


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和要求,制定招标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2. 乙方应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明确工程的要求、数量、质量、技术规范等。


第四条 招标公告


1. 乙方应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2. 公告应发布在通州市政府指定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五条 投标文件评审


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合同签订


1. 根据评标结果,甲方将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2. 甲方和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详细的商讨和协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理。


第七条 资金支付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标单位的合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结算证明。


2.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施工计划和进度,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甲方和中标单位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2. 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确保变更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应及时支付。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项目信息,应予以保密。


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向未授权的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通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此为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的范本。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具体性和适用性。招标代理的委托合同的签订不仅有助于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10)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示范版本)


导言: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是建设项目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以四川省示范版本为基础,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撰写。


第一部分:定义和解释


这一部分主要对合同中涉及的名词和词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减少合同执行中的误解和争议。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本部分详细说明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并评审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审核中标人资质等。


第三部分: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部分详细说明了委托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项目资料、审核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评审过程、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等。


第四部分:费用支付和发票开具


本部分对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发票开具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付款期限、支付方式、以及委托人对招标代理费用的监督和审计的权利。


第五部分: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


本部分规定了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还对合同中发生的争议解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友好协商和仲裁等方式。


第六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部分规定了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各方应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并详细说明了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限制。


第七部分:附则


本部分对合同中的其他事项进行了规定,包括适用法律、合同的生效方式、传真和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等具体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的制定对于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四川省示范版本及多年工作经验,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涵盖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支付和发票开具、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多个方面。相信该合同的使用将有助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各方的合作与共赢。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11)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服务地点:

2.服务内容:

2.1服务招标代理。

3.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乙方责任

3.2.1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3.2.3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篇12)

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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